中國時報 2008.06.26
解決爭議 回歸瓊斯盃精神
葉基/特稿
7月10日開打的瓊斯盃籃賽是否採用奧會模式引發沸沸揚揚的討論,瓊斯盃能否避開敏感的奧會模式,採取非國家隊對抗的模式,讓一切回歸威廉瓊斯盃籃賽的精神,更值得深思。
突破困境,走出活路,是威廉瓊斯盃籃賽卅年來一貫堅持的精神。1976年,本報系創辦人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理事長余紀忠遠赴加拿大蒙特婁,找國際籃總秘書長瓊斯博士據理力爭,要求恢復我籃協會籍,開放我國與世界各國、地區的交流。
當時我政府仍未對參加國際體壇的名稱有彈性因應,中華籃協在國際籃總的會籍無法恢復。瓊斯有感於余紀忠為台灣籃球前途奔走而想出權宜之計,把當時在歐洲及南美洲舉行的瓊斯盃,增加亞洲區瓊斯盃籃賽,授權余紀忠長期舉辦。
1977年7月第1屆瓊斯盃國際籃賽在台北中華體育館舉行,共有男、女16隊參加。時局遞嬗,兩岸籃球交流蔚為風潮,2005年,兩岸女籃隊首度在廿七屆瓊斯盃對決,中華女籃隊91比75,痛宰有兩位洋將與197公分長人王福英的中國「浙江華東女籃隊」。
遺憾的是,計分板上我國代表隊英文縮寫「ROC」,經浙江隊抗議而被迫改為「TPE」,頗讓主場球迷有「家鄉變他鄉」的錯愕與無奈。
本屆瓊斯盃再次邀請浙江女籃隊參賽,對岸體育當局默許台灣球迷能在觀眾席揮舞國旗,但在奧會模式下,我國代表隊只能使用中華台北名稱,升中華奧會會旗,對國人情何以堪?
國際運動處長葉景棟說,「奧會模式對我國國格是一種打壓,我們在國內外的國際賽採取奧會模式是權宜做法,在國內的邀請賽也自我打壓、矮化,是荒謬做法。」
如果瓊斯盃要強化兩岸籃球交流,國際體育處、競技運動處建議瓊斯盃轉型,回歸第一屆的精神,避開國家對抗引發的政治爭議,採取邀請各國職業、業餘菁英球隊對抗的模式,重新定義瓊斯盃「打的精采,贏得尊嚴」的基本精神。


